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新风系统更换、中心机房部分存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DEC-A20200908(招标文件编号:XDEC-A20200908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新风系统更换、中心机房部分存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一包段)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世玺中心23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一包段) | 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中央空调系统门诊大厅新风系统更换新风K2、K6竖井风道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45日历天 | 陈广超 | 豫24116168815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合山、朱霞、陈永飞、陈海英、朱淑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原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固定价格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农业东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南先生,037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方式:李女士、张先生,03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先生
电 话: 03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