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精品路示范段创业二路新安三路口交通信号管控设备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01639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品路示范段创业二路新安三路口交通信号管控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需求书“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验收方式:入库验收 | 采购方应当在收到货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中标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采购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如验收不及格,中标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整改维修完毕,同一问题2次整改维修后仍无法达到验收质量要求的,采购方可退换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采购方保留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的权力。 采购方组织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分局1人、街道交安委办2人、城管1人、新安交警中队1人,共5人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货物的验收。考核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均无异议,则为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完成。 |
更正为:
| 验收方式:入库验收 | ①中标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规格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②中标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中标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中标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③采购方应当在收到货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中标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采购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如验收不及格,中标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整改维修完毕,同一问题2次整改维修后仍无法达到验收质量要求的,采购方可退换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采购方保留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和向中标方索赔的权力。 采购方组织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分局1人、街道交安委办2人、城管1人、新安交警中队1人,共5人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货物的验收。考核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均无异议,则为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完成。 ④中标方应当在货物或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确保对应交通监控类货物符合市交警局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并接入交警系统平台。若属于交警执法类设备的,需按照市交警局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完成执法启用手续。若未接入交警系统或未完成执法启用手续,中标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维修,整改维修后仍无法接入交警系统或未完成执法启用手续的,采购方可退换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采购方保留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和向中标方索赔的权力。 |
更正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城29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
联系方式:陈德然、谢巧3.0755-88******转503、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德然、谢巧
电 话: 3.0755-88******转50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