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民政局沈北新区城市社区用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城市社区用房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926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城市社区用房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北新区城市社区用房维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6、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获取文件有效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16:00 时前将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shzb2014@163.com,邮件主题写清项目名和单位名称,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邢楠 02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楠
电 话: 0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