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成交公告

2020-09-29 01:27: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NFK(J)2020-072)
  • 辽宁省
  • 行政机关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曹女士
  •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 024-23******

一、项目编号:LNFK(J)2020-072(招标文件编号:LNFK(J)2020-072)

二、项目名称: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72号401(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折扣率(%):45.00

 

供应商名称:辽宁荣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1461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招采审计服务单位

折扣率(%):49.00

 

供应商名称:辽宁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5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折扣率(%):4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对和平公安分局在办理经侦及诈骗案件中需要对案件进行审计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辽宁荣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采审计服务单位    对和平公安分局在办理经侦及诈骗案件中需要对案件进行审计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辽宁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采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对和平公安分局在办理经侦及诈骗案件中需要对案件进行审计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刚(采购人代表)、张晓峰、曹冠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收取3000元/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联系方式:杜先生 02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曹女士 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  0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