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四川特勤局2020年度基建综合改造设计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0-1080(招标文件编号:XHTC-FW-2020-1080)
二、项目名称:四川特勤局2020年度基建综合改造设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中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尊城国际70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四川特勤局2020年度基建综合改造设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下浮率(%):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中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特勤局2020年度基建综合改造设计供应商采购项目 | 1、本项目拟采购1家基建综合改造设计供应商,在本年时间内,根据采购人要求,陆续完成营房外墙防水保温综合改造、营区停车场综合改造、营区绿化改造、营区强弱电井综合改造、营区路灯照明线路改造、后大门及垃圾处理房综合改造、营区铁门改造、老基地值班备勤房综合改造等8个,总投资规模约为692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施工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服务期间设计方为甲方提供所有设计相关的技术保障服务。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设计项目交付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设计合同总额80%的设计费,剩余设计费在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3.每个设计项目完成时间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但不超15日; 4.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报价要求:每个设计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下浮比例报价。 6.履约验收要求: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项目要求 (一)需要进行设计的8个项目基本情况 1.营房外墙防水保温综合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8000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2.营区停车场综合改造,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2310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3.营区绿化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0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 2000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4.营区强弱电井综合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 1***0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5.营区路灯照明线路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1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2210 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6.后大门及垃圾处理房综合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105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7.营区铁门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1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165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8.老基地值班备勤房综合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为720平方米,预算金额***万元。 (二)技术要求 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2-2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规程。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施工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服务期间设计方为甲方提供所有设计相关的技术保障服务。 | 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火生、宋靖 、覃玉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支付方式及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 号:1***909***4910901。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每个设计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10号规定的下浮12%计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四川成都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艳;联系电话:0***-85******-811、1774****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电 话: 0***-85******-811、177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