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东湖路东段(天烛峰路至碧霞湖南路)改造项目路灯箱变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2020-09-29 12:05:00
泰安市东湖路东段(天烛峰路至碧霞湖南路)改造项目路灯箱变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5、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2020年3月-8月份);”。(二)原招标文件7.2商务部分附件8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一)“5、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同原招标文件7.2商务部分附件9)。(二)“提供2018、2019年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第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