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西畴县2020年第一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石漠化治理)项目承接主体招标
文山州西畴县2020年第一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石漠化治理)项目承接主体招标
发布时间:2020-09-29 1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文山州西畴县2020年第一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石漠化治理)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西畴县2020年第一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石漠化治理)项目承接主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1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XCG(2020)-069号
项目名称:文山州西畴县2020年第一批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石漠化治理)项目承接主体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完成文山州西畴县蚌谷等4个乡(镇)龙正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文山州西畴县法斗等4个乡(镇)老寨等6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兴街等 2 个乡(镇)三 光等 4 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 项目、文山州西畴县莲花塘乡革岔等 5 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莲花塘乡红石岩等 3 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文山州西畴县新马街等2个乡马街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新马街乡坡脚村董速大寨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鸡街乡那马等 2 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法斗等3个乡(镇)新箐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山州西畴县莲花塘乡小锡板等7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十个项目的以下工作:
①完成本项目的资金管理及使用;
②组织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等所有与本项目前期有关的工作;
③配合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建设支出预算;
④按月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具有为本项目提供货币服务的能力,并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直至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⑤代理组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招标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活动;其余与项目相关的需要招标的事项,由招标人组织招标,招标人确保、严格要求其招标的中标人积极、主动配合项目中标承接主体或委托项目中标承接主体统一协调、管理;
⑥对施工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造价及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⑦负责办理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协助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及实物交付使用等;
⑧按照政府审计部门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
⑨完成《承接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完成委托人书面委托的涉及本项目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以最终建设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及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或整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除外);(3)①在“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无不良记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备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投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光盘内刻录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保证金:伍万元整(¥5****.00元)
本项目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1日09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账至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且未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确认绑定成功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账户名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畴支行
账 号: 62******2****760271
联系电话:0876-7******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
2.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2.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2.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2.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7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西畴县政务网”四个网站发布。
开标注意事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标时各投标人只可拟派1位身体健康的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并认真阅读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栏(关于恢复开展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告),网址:https://wsggzy.cn/tzggDetail?guid=38293753-be97-402d-93a9-4fccaa910fff,准备好《投标(竞买)人承诺书》并做好防疫措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西畴县
联系方式:张扬1357****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大桥旁肉联厂安置区
联系方式:罗应娇 08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应娇
电 话:087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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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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