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采购公告-第一标段

2020-09-29 04: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2020-09-142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宋强
  • 预算***万元
  • 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75-2****** 11410****054 0375-2******

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采购公告-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0-09-29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公告数据实体

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9-142

2、项目名称: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

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招标范围:本文件中包含的全部采购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5.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照业主实际需求分批次供应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2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9月30日00时00分整至2020年10月14日23时59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375-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5452110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5-2******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东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平安怡园(高层)二单元184室

联系人:宋 强    李晓泽

联系方式:0371-55******   1350****272

2020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