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层流净化及其附属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9-30 09:12:00
【A包】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层流净化及其附属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09: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层流净化及其附属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层流净化及其附属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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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619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YZBT-2020-CG0905 |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9月29日 |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9月30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维保服务相关内容; 2.信用要求(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庆达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金融广场B座1201室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00410120030157944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王铭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包钢医院层流净化-磋商采购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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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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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云哲,赵勇,白卫国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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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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