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长木、草庵、沈家三村连片综合改造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东新单元XC0607-R21/B1-03地块拆迁安置房(9#)概算复核、预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补充文件

2020-09-30 02:32:12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ZJCT6-WLTZ-2020-03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补充文件(一)

1.项目名称:杭州市下城区长木、草庵、沈家三村连片综合改造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东新单元XC0607-R21/B1-03地块拆迁安置房(9#)概算复核、预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2.招标编号:ZJCT6-WLTZ-2020-03

3.更正事项

序号

页码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25

资信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评审内容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合同原件核验。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

25

资信部分“备注”

备注: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应符合:签订委托合同的甲方须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非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业绩将不予认定。业绩规模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同一个项目(以单个独立的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分多个咨询委托合同实施的,将本单位承担实施的各个合同规模累加后,按一个业绩计评。联合体业绩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并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认定相关专业工程内容。

备注: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应符合:签订委托合同的甲方须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非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业绩将不予认定。同一个项目(以单个独立的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分多个咨询委托合同实施的,将本单位承担实施的各个合同规模累加后,按一个业绩计评。联合体业绩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并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认定相关专业工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