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人才培养高地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ZZJ-ZG-2020241】更正公告

2020-09-30 12:26: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广东省
  • 教育系统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陈小姐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02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000-202009-156078-01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学院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人才培养高地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9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17页

4.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1)采购人在进口设备免税批文办理成功后,依据免税批文和外贸公司提供的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款40%的预付款;进口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外贸公司提供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结算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复印件1份、报关单复印件1份、进口提单复印件1份)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进口设备合同款。

更正为:

4.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1)签约后中标人将5%的合同总额作为质保金缴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进口设备免税批文办理成功后,依据免税批文和外贸公司提供的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款40%的预付款;进口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外贸公司提供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结算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复印件1份、报关单复印件1份、进口提单复印件1份)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进口设备合同款。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42页

2.4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1)甲方在进口设备免税批文办理成功后,依据免税批文和外贸公司提供的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款40%的预付款;进口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外贸公司提供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结算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复印件1份、报关单复印件1份、进口提单复印件1份)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进口设备合同款。

更正为:

2.4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1)签约后乙方将5%的合同总额作为质保金缴交给甲方,甲方在进口设备免税批文办理成功后,依据免税批文和外贸公司提供的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口设备合同款40%的预付款;进口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外贸公司提供免税结算单材料(包含结算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外贸发票(INVOICE)》复印件1份、报关单复印件1份、进口提单复印件1份)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进口设备合同款。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 年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9时30分(建议投标人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联系方式:0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1416房

   联系方式:02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7******

附件


发布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