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宣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宣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0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浙鼎丽招【2020】022号
二、项目名称: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66000元 | 丽水蓝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庆春街218-2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宣传项目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宣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峥,陈俊波,蔡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开发路808号11楼
传 真:0578-2136628
项目联系人(询问):丽水分公司——吴巧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
质疑联系人:经办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