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2020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2020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2020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2020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锦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ZWY2020-GC-095
项目名称: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2020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元
最高限价:***.66元
招标范围:路灯、绿化、广场等(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太和区营盘乡大许村。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45日历日内施工完毕(具体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二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00分,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磋商招标的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在线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锦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4:00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锦州五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七65-2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4:00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锦州五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七65-2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单位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五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七段65-23号
联系方式:0416-2******
邮箱地址:wy@wuyue2018.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16-2******
锦州五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