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标后更正公告2

2020-09-30 06:25:00
  • 澄清/更正
  • 单一来源
  • [350629]ZZWX[CS]2020006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项目
  • :0596-2623715
  • 1386****507

华安县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629]ZZWX[CS]2020006-1

一、项目编号:[350629]ZZWX[CS]2020006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629]ZZWX[CS]2020006-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福建省漳州市水仙大街石仓南路7号

71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29]ZZWX[CS]2020006-1 包1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华安县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检地点。重点对食品销售、食品制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等进行抽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支持配合中标人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指派两名或以上执法人员配合,做好现场抽样样品有关材料的取证工作

抽检监测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版)》要求执行。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1

中标人按要求完成全部的任务的抽检服务任务、以及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711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晓强 (包1)

评审专家:

高清兰,简红


六、代 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 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费比率 备注 100以下 1.5% ;
  代 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29]ZZWX[CS]2020006-1 包1 :10665元
  收取对象: 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华安县城南新区
    联系方式:1386****507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漳州万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60-41号
    联系方式:0596-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李
      话:0596-2******

                                 漳州万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