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园区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第三方机构核查服务的中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园区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第三方机构核查服务的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17: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园区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第三方机构核查服务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不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和加油站安全核查服务
供应商名称:苏州安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小型)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999号中博科技园C2263
中标金额: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
第二标段:包含危化品储罐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小型)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甘家边108号
中标金额:陆拾叁万元整(¥:630000.00)
第三标段:包含甲类仓库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废标信息:因本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标段采购失败。
第四标段:同时包含甲类仓库和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甲类仓库的企业、含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涉氨制冷技术的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供应商名称:苏州新世纪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小型)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号楼五楼
中标金额: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不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和加油站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类 |
名称:不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和加油站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范围:不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和加油站安全核查服务需检查设施设备是否老化、不齐、功能不全,加油机是否在非作业期间未采取闭锁措施造成油品泄露;是否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汽柴油等情况。 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开展核查工作前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核查工作做好充足准备。核查过程中做到全面细致,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当面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说明,给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通报园区安监局和各板块安监局。核查结束后做好隐患和问题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本次核查应涵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作导则对于不带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具体要求。 |
第二标段:包含危化品储罐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类 |
名称:包含危化品储罐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危化品储罐企业安全核查服务需进行安全设计与风险评估:检查是否经资质单位正规设计、诊断、复核或风险评估,储罐布局、间距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等情况。 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开展核查工作前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核查工作做好充足准备。核查过程中做到全面细致,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当面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说明,给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通报园区安监局和各板块安监局。核查结束后做好隐患和问题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本次核查应涵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作导则对于危化品储罐的具体要求。 |
第四标段:同时包含甲类仓库和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甲类仓库的企业、含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涉氨制冷技术的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类 |
名称:同时包含甲类仓库和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甲类仓库的企业、含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涉氨制冷技术的企业安全核查服务 服务范围:同时包含甲类仓库和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甲类仓库的企业、含危化品储罐的企业、含涉氨制冷技术的企业安全核查服务,核查应涵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作导则对于涉氨制冷技术的具体要求;对于本标段涉及的甲类仓库和危化品储罐检查要求参照其余标段核查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开展核查工作前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核查工作做好充足准备。核查过程中做到全面细致,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当面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说明,给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时限。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通报园区安监局和各板块安监局。核查结束后做好隐患和问题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本次核查应涵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作导则对于涉氨制冷技术的具体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静丽、陈曦、刘凯、查巧珍、郑垚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1.1%。
收费金额: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第一标段:9000.00元;第二标段:9450.00元;第四标段: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黄思宇05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
联系方式:051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李东
电话:0512-65******
十、附件: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申明函》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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