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部分)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2020-09-30 03:40: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2075598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部分) |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9月29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01包所投救护车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在投标文件中(指正式公布版的所在页复印件,投标人需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 (3)若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且投标产品属于国产产品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需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复印件) (4)05包:品目05-19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变更为: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若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且投标产品属于国产产品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需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复印件) (3)05包:品目05-19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其余内容不变。 |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9月30日 |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 |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20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6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 电话: | 1311****606 | ||
| 五、附件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