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检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对应的政府采购公告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ZC2020-C3-01658-GXLJ
项目名称: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检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所对应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含出检测报告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对应工程项目监理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3)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须满足采购服务范围的要求;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工程检测岗位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4日;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对应的政府采购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点30分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具体详见1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
1、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0点30分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9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磋商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送达。
2.3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收件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6******
3、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
3.1.1“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1.2“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2磋商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专家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3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网上查询地址: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隆安华侨管理区龙华路1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联系方式:陆工0771-6******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 电话:0771-6******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