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GGZC2020-G2-50239-DHJS)更正公告(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GGZC2020-G2-50239-DHJS)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对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GGZC2020-G2-50239-DHJS)的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内容如下:
1.关于建筑市场诚信卡使用的说明,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 》的要求, 在开标环节,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请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3.评标办法2.1.1企业基本情况的“4、近三年无诉讼情况的得2分,有诉讼情况的得0分。此项满分为2分。(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删除。
4.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商务标)投标价格的“(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小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 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 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的”更正为“(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小于或等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 必须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 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不低于成本价”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平市 地址:桂平市桂江中路商贸城6-9号
邮 编:537200 邮 编:537200
联系人:邹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5-3****** 电话:0775-4******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