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0-09-30 10:36:00
  • 邀请招标公告
  • 邀请招标
  • PTZHX2020130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陈女士
  • 预算***万元
  • 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0594-2******

项目概况

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30

项目名称: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PTZHX2020130、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招标,现邀请江西画报社、江西沁林广告展示有限公司、福州一然畅想传媒有限公司前来参加投标,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被邀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0月27日 08: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X2020130

项目名称:莆田市文物丛书编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询价保证金: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

文物丛书编撰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其中经采购人签字定稿后25个工作日内须提交全部的书册,直至履约结束为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9-302020-10-26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向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0 月 27日 08 :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1、在线获取

2、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3、转账方式获取: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发至我司电子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27 日 08 : 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 7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39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联系方式:1395****899邮箱:72******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95****899邮箱:72******1@qq.com

网址:http://www.ccgp.gov.cn/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9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其中经采购人签字定稿后25个工作日内须提交全部的书册,直至履约结束为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方式:上门或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开标室( 7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39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A区2号楼六梯417            

联系方式:小陈139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39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