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技术审查及质量控制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JZBCCXCG-20-029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技术审查及质量控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1738000.00元 | 浙江大学 | 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技术审查及质量控制服务 | 长兴县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技术审查及质量控制服务项目 | 技术审核、过程质量检查、进度把控 | 对项目过程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 暂定5个月。直至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彬,韦云波,费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2%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8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姬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
质疑联系人: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传 真:0571-87631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枝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358****977
质疑联系人:陆敏娴
质疑联系方式:1885****8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传 真:0572-6******
联系人 :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