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30 06:59:00
党建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工程为党建文化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设计、制作、安装文化展板、形象墙、党建品牌标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项目概况。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范围须包括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等相关内容;4、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12、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5.9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