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顺县重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顺县重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找到本项目后点击获取采购文件; ② 另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 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网址: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202009019
项目名称:泰顺县重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泰顺县重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泰顺县重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合同签订时供应商须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 2)耗材类按需求分批供应分批付款,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货物总价的9***%,所以耗材全部供应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支付所有耗材类尾款,设备类货物到达业主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且经业主验收合格之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类货款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与服务问题后退还。耗材类及设备类货物供货完成1***个工作日内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冷链冷冻运输储存资质(提供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①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找到本项目后点击获取采购文件; ② 另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 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网址: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找到本项目后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另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时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7:00
开标地点(网址):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评标室1(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无效。 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参考附件4)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不在小微名录内的供应商,不享受价格优惠。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 址:泰顺县新城廊桥大道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淑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9******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77-67***81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爱国路1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高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67******
质疑联系人:高强
质疑联系方式:0***77-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 真:0***77-67***83292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77-67***8326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