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9-30 06:42: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CLF0120GZ09ZC05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广东省公安厅
  • 020-83******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0GZ09ZC05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说明的补充: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程女士 020-87******-156/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电 话:  020-87******-15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