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0GZ09ZC05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78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合同包2(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补充说明: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合同包3(全省生活污水毒情监测项目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2.关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说明的补充:1) 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 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8)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 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4.成功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程女士 020-87******-156/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电 话: 020-87******-15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