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0-2021年城区残疾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MMFZ00144-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2020-2021年城区残疾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第1包(凤凰山街道、天河街道)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巢湖市益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天巢广场4栋10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年(¥:***.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2020-2021年城区残疾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第1包(凤凰山街道、天河街道)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凤凰山街道、天河街道范围内残疾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服务对象近250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X(X≤2,合同一年一签订,(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家壮、杨晓豁、疏荦、陈琼、杨连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390****13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0551-8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巢湖市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7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联系方式:潘工 1390****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390****1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
4.防疫承诺书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