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0031
项目名称: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供货期限 | 服务要求 |
1 | 1-1 | 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副食品配送 | 1年 | 采购人如需调整配送份额或配送地点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配送到位,单程200公里以内,不增加任何相关费用,超过200公里的,经市场询价后,报财务部门审定,可适当调整配送价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或有外资企业背景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复印件;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www.gsxt.gov.cn/index.html)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不得为被列入部队黑名单相关企业和人员。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 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2、投标保证金、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帐号:350501890****00013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福清市
联系方式:宋警官/133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楼2层2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059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电 话: 05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