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9-30 05:43:00
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01 | 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46.000000 |
| A02 | 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47.000000 |
| A03 | 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48.000000 |
| A04 | 博兴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49.000000 |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