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分公司图书城整体升级改造货架、柜体等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分公司图书城整体升级改造货架、柜体等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天骜大厦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GRDCG014-1
项目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分公司图书城整体升级改造货架、柜体等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图书城整体升级改造货架、柜体等采购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否 | ***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接受三资企业)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合法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注:投标方若为依法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有关情况证明,可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和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1.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注: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天骜大厦15层)
方式:记名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天骜大厦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备注联系方式)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转账请备注清楚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投标保证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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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账账户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 号 | 11701****10******4 |
| 开户名 | 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提交方式为:现金转账(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投标人以现金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资格投标文件里附上转账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五一九路194号
联系方式:朱荣健,1396****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5层
联系方式:张工 05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