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移动政务短信发送服务(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2020-09-30 04:23:00
  • 单一来源公示
  • 单一来源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0769-2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移动政务短信发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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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务短信平台(以下简称“短信平台”)以专线方式分别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连接,由政务网各应用系统产生的邮件通知、会议通知、验证码等政务消息经短信平台处理筛选后,根据目标接收号码分别推送至相关运营商短信网关,为财政、国地税、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及各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消息送达服务,成为政府部门之间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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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信平台分为内网平台和DMZ外网平台,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均以专线方式,分别接入内网平台和外网平台,此设计的原因是各运营商的短信接口无法互用,即任何一个运营商的短信端口不能对其他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所以政务短信平台只能分别与三个运营商对接,才能保证短信准确的到达每一个目标号码。。

2、市财政去年已安排400万元及补充采购270万元的短信发送服务费,经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流程,已由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签订合同,每月依据运营商短信网关实际发送数量结算当月资费。截止到今年5月份,2019年采购正常采购移动400万元服务及201912月调剂预算采购移动短信服务270万元已扣完,并已产生58.32万元的欠费,因20201月份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发,20201月至6月各单位在配合防疫指挥中心的严控疫情继续蔓延通过政务发短信平台发送数量较以往增加40%左右,为了保证东莞市政务短信平台正常的提供服务,2020年向东莞移动采购400万元的移动短信发送服务,扣除今年应付部分,多余款项将结转至下一年使用。

本项目时间紧急,采购任务较重,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七条要求,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九路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0769-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0769-2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电话:0769-2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