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第二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0-09-30 03:36: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项目
  •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06-202009-106327-0008,440106-202009-106327-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第二次)采购(包组一),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第二次)采购(包组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9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二、采购项目基本要求:“★10.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报价合理性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检查和核算。”删除。

2、原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评估表(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更正为:

技术评估表(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内容

1      

投标货物技术性能要求响应程度

27

“▲”条款每出现一项不满足(负偏离)扣3分,最高扣27分。

2      

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

6

对各投标人的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1.提供完善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2.提供较为完善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3分;

3.提供不详细的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方案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6

对各投标人为采购人培训技术人员方案、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1.方案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高的,得6分;

2.方案比较全面具体、有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得3分;

3.方案部分合理但不具体,可行性差的,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4      

应急响应方案

6

对各投标人的质保期内故障处理方案及应急响应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1.有详细、合理可行的故障处理措施及应急响应方案,方案措施切合实际的,得6分;

2.有较为详细、较为合理可行的故障处理措施及应急响应方案,方案措施较为切合实际的,得3分;

3.故障处理措施及应急响应方案部分合理但不具体的,得1分;

4.无提供故障处理措施及应急响应方案的得0 分

合计:45分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7、格式29、格式30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0 年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

   联系方式:02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方式:02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020-83******

附件

采购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