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美术馆项目展陈工程及相关服务澄清公告

2020-09-30 03:22:00
  • 澄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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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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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00-202003-10494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美术馆项目展陈工程及相关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3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点1.1修改为“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的评委会由 7位评委组成。……。”

 

(二)、投标人疑问解答部分:

1针对2020.9.15日发布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美术馆项目展陈工程及相关服务更正/变更公告(二)中商务评审表类似展览项目业绩评审②业绩所包含的对应实施内容以所提供的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所描述的内容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为计分依据。

请问:此项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单位参与评审业绩提供招标文件关键页合同关键页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三项资料中其中一项体现的项目包含的对应实施内容满足要求即可参与此项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一章采购项目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范围:广州美术馆新馆占地面积2.92万㎡,建筑面积8万㎡(地上5层:42905.2㎡,地下2层:37090.1㎡),展厅布展面积:18991.7㎡,包括展厅、配套布展用房和部分廊道等区域,具体区域划分详见美术馆建筑施工图纸。与设计任务书“第一章项目概况1.1.2 项目位置本项目为广州美术馆项目展陈工程。广州美术馆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面为广州科学馆,西面为岭南广场,东面为赤岗北路,北面为双塔路。总用地面积32569 ㎡,总建筑面积79947.2㎡,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42479㎡,地下2层 ,建筑面积37468.2 ㎡,总高度为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藏品库区14727.2㎡、展陈区19576.3㎡、文化教育与公共服务区4866.1㎡、业务科研与管理区6022.2㎡、设备区10572.5㎡、地下停车库5089.5㎡和公共区域19093.4㎡。”中项目规模描述不一致。

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采购项目需求内容为准。

 

3项目6.29发布的变更公告中附件3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文件内容是否只参考文件不做强制要求?

答: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中内容为参考文件,投标人结合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4、《广州美术馆展陈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中所提到单独展厅的空间布局、设计材质建议、设计参考形式、展柜样式及材质等等罗列的设计建议。

请问:是否在本次投标设计方案中仅为参考不做强制要求?我们可以根据对展厅及内容的理解参考《广州美术馆展陈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所提到的设计建议进行在提升和深化设计形成一套更加合理更加具备效果的设计方案呢?

答: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中内容为参考文件,投标人结合概念初步设计建设方案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5、商务评审表-类似展览项目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取消了原招标文件由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可作为验收证明材料之一。完工证明为建设单位出具的可证明项目已完工的证明材料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具有相同的效力,请问是否仍认可由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作为竣工证明材料之一?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商务评审表-类似展览项目业绩中要求类似业绩必须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其中不包括施工标含深化设计的项目为有效业绩,施工标含深化设计的项目与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作内容同为包含设计与施工内容,深化设计中也包含施工单位的原创设计,不应区别对待,请问是否认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标含深化设计的项目可作为项目类似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商务评审表-专业人员配置-施工人员配置中,要求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施工组中施工员、质量员需包含装饰和电气专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施工员、质量员仅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专业,并不包含电气专业,请问电气专业是否可以认为是设备安装专业的施工员或质量员?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0 年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公告为准。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确认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gzjcjyb@qq.com)已获悉本澄清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联系方式:0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联系方式:02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欢

   电话:020-22******

附件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