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CG-2009-110盐城市公安局技侦大数据分中心三期扩容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2020-09-30 03:10:00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技侦大数据分中心三期扩容通用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CG-2009-110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技侦大数据分中心三期扩容通用设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技侦大数据分中心三期扩容通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30 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后 15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 联系人: 华警官 联系电话:187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顾宁瑜 联系电话: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警官 电 话:1875****011 盐城市公安局技侦大数据分中心三期扩容通用设备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