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30 05:2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XJC2020HG/09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 刘女士
  • 预算***万元
  •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 010-82****** (0991)7******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JC2020HG/09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仓库管理暂行规定》中“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物资调控”的建设原则,本次采购拟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7个品种的警用装备的供货服务。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核心产品

提供样品

(是/否)

(是/否)

1

防弹衣

180

2

防刺服

180

3

防弹防刺服

80

4

战术防弹头盔

180

5

无人机反制枪

2

6

对讲机蓝牙耳机

60

--

--

7

警卫箱

1

--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铁道大厦三层第1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样品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投部分产品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1.1.4条款”要求,其中采购清单中第1项:防弹衣;第2项:防刺服;第3项:防弹防刺服;第4项:战术防弹头盔;第5项:无人机反制枪各1件/套所有样品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识投标人名称和包装产品的清单编号。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样品,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及样品或在评标过程中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判为无效投标。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5条款”要求。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2.2 节能环保要求

2.2.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698882343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刘女士、王女士

电    话:010-82******-810、811

传    真:010-82******-876

电子邮箱:hxjcz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西路199号        

联系方式:(09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联系方式:刘女士、王女士 010-82******-81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10-82******-8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