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蓟州区疾病防疫控制中心锅炉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09-30 01:56: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tjxh2020-jzq-009
  • 天津市
  • 医疗系统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天津市蓟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胡先生 1731****992
<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blockquote> <p>项目概况</p> <p>蓟州区疾病防疫控制中心锅炉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p> </blockquote> <p><strong>一、项目基本情况</strong></p> <p>项目编号:tjxh2020-jzq-009</p> <p>项目名称:蓟州区疾病防疫控制中心锅炉房改造工程</p> <p>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p> <p>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p> <p>采购需求:</p><p>本项目内容蓟州区疾病防疫控制中心锅炉房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p> <p>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p> <p>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 <p>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p> <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4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4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4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24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p> <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3.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单位资质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三、获取采购文件</strong></p> <p>时间:2020年10月09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p> <p>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p> <p>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p> <p>售价:¥500.0 元(人民币)</p> <p><strong>四、响应文件提交</strong></p> <p>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p> <p><strong>五、开启</strong></p> <p>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p> <p><strong>六、公告期限</strong></p> <p>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p> <p><strong>七、其他补充事宜</strong></p> <p></p><p><a name="_Toc6941"></a><a name="_Toc32547">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a>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a href="http://www.tjgp.gov.cn/" ignore="1">www.ccgp.gov.cn</a>)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p><p></p> <p><strong>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trong></p> <p>1.采购人信息</p> <p>名 称:天津市蓟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p> <p>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p> <p>联系方式:胡先生 1731****992      </p> <p>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p> <p>名 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p> <p>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p> <p>联系方式:郑女士 、022-22******            </p> <p>3.项目联系方式</p> <p>项目联系人:郑女士</p> <p>电 话:  022-22******</p>  <p></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