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09-2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BTJY08CGGK202027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汪芳
  • 第八师林业工作管理站
  • 133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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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第八师林业工作管理站委托,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08CGGK2020278,项目名称: 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TJY08CGGK2020278

  2、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师市采购(2020)596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
第八师石河子市玛纳斯河西岸(北十三-北十五路北侧段)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项目施工
3542700.00
3542700.00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3542700.00
35427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25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中有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采购活动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9月03日00点00分2020年09月08日20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3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 11点30分 第二开标室(3)

  3、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第八师林业工作管理站

    地址: 石河子市

    联系方式: 133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方式: 177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芳

    电话: 177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