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年04月09日 17时05分44秒 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的委托,对
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服务项目
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1.2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服务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青岛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费约时(封包)押运及现金清分服务业务
1.4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委托一家金融押运公司对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下辖25个收费站进行上门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及相关押运服务,同时承担通行费现金的清分服务业务。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下辖莱西分处2个收费站、平度分处5个收费站、胶州分处3个收费站、黄岛分处3个收费站和疏港分处5个收费站、机场路分处5个收费站、即墨分处3个收费站,共计25个收费站负责收取的青岛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本项目拟委托一家具有相应金融押运资质的押运公司进行每日的上门收取通行费及通行费约时(封包)押运服务,和通行费现金的清分服务;因在青岛市具有相关资质的押运公司只有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一家,为保证资金安全、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兴海路15号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4-10 09:00:00起至2019-04-16 17:0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哈尔滨路57号
E-mail:qingdaoggc@sina.com
财政编码:266034
电话:0532-85******
传真:0532-85******
联系人:杨颖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2万科中心C座2019室
E-mail:qdmyfzx@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
传真:0532-8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501****1000000069
联系人:任志豪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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