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保胆系列内镜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保胆系列内镜系统”的公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保胆系列内镜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保胆系列内镜系统采购
采购内容:保胆系列内镜系统一套
采购要求:整套设备能够整体匹配进行保胆取石手术,其中胆道镜及腹腔镜能够独立使用。
采购预算:***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计划采购乔铁保胆系列内镜系统一套,该产品为广州乔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明的专利产品,专利号为:ZL 2008 1 0199041.2,符合红财采发《2019》5号文件中的“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广州乔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或授权经销商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启三号楼101单元、8层
三、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1 | 徐志荣 |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 | 高工 |
2 | 钟建元 | 云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高工 |
3 | 龚树刘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高工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红河州财政局备查。
采 购 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建水县泽园路28号
联系电话:1898****612(李老师)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红河州财政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873-3******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