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平台2020年光纤租用采购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平台2020年光纤租用采购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平台2020年光纤租用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化平台2020年光纤租用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A包(电信光纤租用):(1)电子化平台电信300M光纤专线升级为500M;(2)产权竞价交易系统电信100M光纤专线;(3)隔夜评标50M电信光纤电路升级为100M光纤电路。
B包(移动光纤租用):电子化平台移动200M光纤专线升级为300M。
3.采购要求:
A包:(1)光纤带宽应达到采购内容要求,光纤专线升级不影响正常使用;(2)在租用期内,光纤租用服务提供商应保证光纤链路全天候的稳定畅通。如光纤线路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内作出维修响应,4小时以内解决故障。
B包:(1)光纤带宽应达到采购内容要求;(2)在租用期内,光纤租用服务提供商应保证光纤链路全天候的稳定畅通。如光纤线路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内作出维修响应,4小时以内解决故障。
4.预算金额:A包:61.5万元;B包:23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督系统已上线运行3年,省级电子服务系统实现与十六个州(市)电子服务系统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拟对原接入的电子化平台电信300M光纤和隔夜评标50M电信光纤电路进行升级扩容;并继续租用产权竞价交易系统电信100M光纤专线和电子化平台移动200M光纤专线进行升级扩容。为确保兼容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保障光纤链路的正常使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A包由原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完成升级续租。B包由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完成升级续租。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A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B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A包:昆明市东风东路12号;B包: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号移动大厦。
四、属于情形
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规定。
五、专家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1 | 俞开朝 | 5301021962****371X | 硕士 | 教授 |
2 | 谭卫平 | 5301031964****2531 | 大学 | 高工 |
3 | 王志忠 | 5301031955****1234 | 大学 | 高工 |
2、专家论证意见
电子化平台的升级改造是在正在使用的电子化平台光纤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由于正在使用的网络是由中国电信提供的1条300M光纤专线、1条100M光纤专线、1条50光纤电路和一条中国移动200M备用光纤。现已不满足当前电子化平台传输的需求,在费用不变的前提下,申请升级为一条中国电信500M光纤专线和一条100M光纤电路并续租一条中国电信100M光纤专线和一条中国移动200M备用光纤升级到300M,实现光纤传输的在线保障。以上升级改造内容本着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依据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的规定,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申报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联系电话:0871-6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单位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3******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