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示

2020-06-16 12:00:00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云南省
  • 司法机关
  • 预算***万元
  • 单位
  • 0873-7******

开远市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的公示

 

开远市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设备

采购预算:***.00元

二、开远市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设备”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设备”的原因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的通知》(云司函〔2019〕22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办通〔2018〕135号,推进远程视频探视、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以及指挥中心视频点名等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全省视讯平台需覆盖到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1、视讯平台及接入设备,为保证平台上下级数据和业务功能无缝对接,保证系统今后能支撑起全省司法行政业务可视化通讯相关工作,县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相关设备及服务须与省厅保持一致。2、县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子系统接入设备,均需要参照技术方案要求和省厅视讯合同采购与省厅一致的相关设备及服务。

(二)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设备”采购方式的说明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讯平台建设的通知》(云司函〔2019〕22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司法厅已于2019年9月开展了云南省司法行政业务省级视讯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目前省级项目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同时,根据司法部2019年8月下发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平台技术规范》省厅在已完成的视讯平台建设基础上,按照下发的部颁标准启动了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建设项目。云南省司法行政各级视讯平台要满足与省级平台在功能上的有效对接,同时由省级平台提供统一的管理服务,既能减少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重复投资和二次开发费用,也能与省厅开发的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兼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及该项目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开远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视频平台设备符合其中的第二款第5条内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因此,开远市司法局在开展视讯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以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视讯平台建设。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研发基地

四、专家论证意见:

属于情形第二条第(一)款第5项的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郭围环

红河州广电局

大学

高工

吕继荣

蒙自市疾控中心

大学

副高

吴雪敏

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大学

律师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开远市龙兴路南侧开远市司法局业务大楼

    联系电话:0873-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873-7******

 

 

 

开远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