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民族音乐剧《迪庆一家亲》创作采购项目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民族音乐剧《迪庆一家亲》创作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迪庆州委政府“文化兴州”战略要求,迪庆州民族歌舞团以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精神为指导,计划在2019年打造一台精品民族音乐剧暂定名《迪庆一家亲》。
本剧取材全部来自迪庆州及周边区县的多民族原生态文化,以当地、当先、当代的全新艺术理念打造一台具有民族特色及世界水平的精品民族音乐剧。从剧本创编、音乐制作、舞美服装等,我们都会尽全力做到精益求精、开拓创新,并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莅临现场指导,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理念同时帮助我们提升整个剧目的艺术水平。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兴州”战略要求,以迪庆州民族歌舞剧创作为依托,打造迪庆州多民族原生态文化艺术理念的民族歌舞剧。成都梵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着长期的当地民族文化,民族特色,剧本创编,音乐制作等方面的经验。具备打造精品、歌舞剧和音乐制作的能力,并熟悉当地民族特色与文化。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成都梵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33号上古天地1栋3单元9楼15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五、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规定情形。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
联系电话:0887-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