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采购招标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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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采购招标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招标项目采购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1 采购项目名称: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采购招标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采购
2. 采购预算:¥***元
3.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于2019年0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组建了由3位技术专家组,并对专家组各成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论证专家组成员如下: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1 | 和亚宇 | 大理市教育局 | 高级工程师 | |
2 | 陈志培 | 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 | 工程师 | |
3 | 宋文瑾 | 大理市人社局 | 会计师 | |
4、论证会议于2018年04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在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五楼会议室进行。论证会议开始前,论证专家经讨论一致推荐和亚宇为专家组组长。论证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填写了论证意见表,出具了综合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2019年04月17日,由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4.1为了落实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满足新形势下政府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解决当下预算单位应用系统不统一、技术及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实际面临的现实问题。按照新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建设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增加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各项功能,不仅是政府财务管理本身的需求,也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
4.2其中,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是云南省财政厅基于金财工程为基础环境委托公司开发,是云南省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和补充;
4.3大理市在充分进行大量前期政策梳理、业务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下财政-财务监督服务的职能职责,以及下一步电子化应用改革要求总结后决定启动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建商能够保障项目质量,确保系统按时交付,有利于提升系统间信息共享水平,提高财政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六、七项“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专家组建议“大理市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招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5.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单位名称:云南云财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6.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9年04月18日至2019年0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达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回复,同时抄送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理市财政局
联 系 人:赵丽
联系电话: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19号
联系电话:0872-2******
大理市财政局
2019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