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景区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丽江拉市海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实施、管理”的承接主体的公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景区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丽江拉市海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投资、开发、建设、实施、管理”的承接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丽江拉市海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投资、开发、建设、实施、管理”的承接主体
采购内容:对丽江拉市海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实施、管理”
预算投资:72043.8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项目所在地位于丽江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属于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承接项目的承接主体必须为市场化运作企业并能配合玉龙县拉市海景区的保护、开发、建设、投资等工作,要求提供项目的承接服务工作。同时,项目需要的服务标的资金量巨大,承接对象分散,需要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为保证采购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基于节约地方财政性资金的原则,有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宜采用本地具有相当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的市场化运作企业,丽江市范围内,玉龙县旅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满足相关要求,并已经完成了拉市海景区内的违建、临建的拆迁补偿工作。鉴于此,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中“第2条第一款第6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情况,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货商名称:玉龙县旅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金川路8号
四、专家具体论证意见表及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基于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边疆多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项目实施具有民族特殊性,为便于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和实施管理,达到原有项目的延续性、配套服务的要求。基于解决项目资金和节约财政资金的需要,建议由玉龙县旅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完成该项目。经论证,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中,第2条第一款第6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的承接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1 | 李燕玲 | 丽江市开投 | 高级工程师 |
2 | 周永华 | 丽江市纪元图纸审查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3 | 向 瑶 | 丽江旅游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4 | 冯志红 | 丽江市质安站 | 高级工程师 |
5 | 周 媛 | 丽江市城投 | 工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景区管理局
地 址:玉龙县拉市镇
联系电话:1398****95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金川路
联系电话:0888-5******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