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塔区医联体财务系统升级项目”的公示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红塔区医联体财务系统升级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红塔区医联体财务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内容:财务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预算:***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目前使用的是用友财务系统软件,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满足财务管理要求,现对该系统进行升级。本着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原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必须保证原软件系统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玉溪元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35号中轴国际7楼701室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俞伟、工作单位: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学历:本科
2专家姓名:顾文、工作单位:玉溪市国立公证处、职称:副高、学历:本科
3专家姓名:马军、工作单位:玉溪市人民医院、职称:副高、学历:硕士
2、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为在原软件基础上升级改造。本着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原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必须保证原软件系统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软件系统厂商玉溪元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877-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
电话:0877-2******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