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聂耳杯”合唱展演活动采购项目的公示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聂耳杯”合唱展演活动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聂耳杯”合唱展演活动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聂耳杯”合唱展演活动组织相关工作,包含组织全国的优秀团队来玉溪进行合唱展演、开展合唱培训班、组织全国合唱评委参与合唱展演的评分。
(三)采购预算:¥***元。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采购项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宣通〔2019〕15号),明确“聂耳杯”合唱展演负责单位为:中国合唱协会。
该服务为公共服务项目,根据项目要求,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第七款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单位名称:中国合唱协会
(二)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谢雨衡 | 红塔区卫健局 | 高级网络工程师 |
朱建锋 | 玉溪市文化馆 | 副研究馆员 |
龙永忠 | 玉溪市检察院 | 四级高级检察官 |
2019年04月09日15:00时,召开论证会议。
专家的论证意见:
该采购项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宣通〔2019〕15号),明确“聂耳杯”合唱展演负责单位为:中国合唱协会、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且要求全国性具有影响力的合唱社会团体组织。只能由特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 7 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16聂耳大剧院
联系电话:0877-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5号
联系电话:0877-2******,0877-2024675
2019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