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华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后勤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公示
华宁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华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后勤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后勤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办公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会议接待服务、绿化管护、水电日常管护、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后勤(含食堂管理服务)、安保服务及盘溪法庭物管服务等内容。
(三)采购预算:¥***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政府部门物管服务采购,不是常规的物业项目采购,有特定的管理要求、资质要求、信誉要求、技术保障要求、涉密要求。云南诚阳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华宁县人民法院有合作基础,人员稳定、制度健全、技术保障力强,经过3年的服务,已摸索出一整套独特的、完整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及制度健全的保密措施,能够保证为业主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物业服务。能为华宁县人民法院提供高质的综合保障服务。
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 7 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公司名称:云南诚阳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青龙路9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郝琼芬 | 玉溪市财政局 | 中职 |
王怡红 | 红塔区审计局 | 中职 |
李宇志 | 玉溪市图书馆 | 副研究馆员 |
2019年03月28日15:00时,召开论证会议。
专家的论证意见:
该项目属于政府部门物管采购,不是常规的物业项目采购,有特定的管理要求、资质要求、信誉要求、技术保障要求、涉密要求。云南诚阳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服务于华宁县人民法院,经过3年服务,已摸索出一整套独特的、完整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及制度健全的保密措施,能够保证为业主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物业服务。
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 7 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联系电话:0877-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3******
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