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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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1
项目概况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2日 14:2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XSZFCG213G 项目名称: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16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4: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4:2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南部商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明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 质疑联系人:王必成 质疑联系方式:1395****505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象山港路300号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751 质疑联系人:徐敏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