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B#地块第二标段外墙预制构件材料采购

2020-09-11 03:18:00
  • 资格预审
  • 其他采购方式
  • 北京市
  • 行政机关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李工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12****561
 工程编号   2020JC0000045    
 公告开始时间   2020-9-11 15:18:16  公告截止时间   2020-9-16 16:00:00
 招标联系电话   1312****561  招标联系人   李旋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B#地块第二标段外墙预制构件材料采购
 建设单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域    拟选企业名额   7
 招标内容  

1.1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B#地块第二标段外墙预制构件材料采购
1.2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1.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计划供货周期8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配式构件-外墙板(含外墙保温、外墙装饰面层、飘窗板)、低能耗装配式构件-外墙板(含外墙保温、外墙装饰面层、飘窗板)、装配式构件-女儿墙(含外墙保温、外墙装饰面层)、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女儿墙等外墙预制构件采购及运输。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砼、套筒、保温、保护层、连接件、深化设计、预埋件;外墙装饰面层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08月1日-2020年08月1日)至少完成一个同类工程(同类工程:单项合同价款2000万元以上的住宅预制构件材料采购合同)。
2.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2.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持以下资料购买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至少提供一个近五年(2015年08月1日-2020年08月1日)完成的同类工程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类工程:单项合同价款2000万元以上的住宅预制构件材料采购合同)
3.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按成本800元收取,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1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4.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唐楷
电 话: 1364****35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10-57******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檐高(米)   0  建筑面积(㎡)   180000.00
 工程暂估价(元)   ***0000.00  地上层数   0  地下层数   0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与下一条关系
 获取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获取文件的期限   2020-09-12 09:00:00至2020-09-16 16:00:00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
 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持以下资料购买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3)至少提供一个近五年(2015年08月1日-2020年08月1日)完成的同
类工程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
类工程:单项合同价款2000万元以上的住宅预制构件材料采购合
同)

二、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 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招标过程由 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 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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