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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清单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清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清单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3048 三、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2日止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项目概况、服务期限等): 品目号 采购内容 主要项目概况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清单 提交《宁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修订方案》,方案在确保满足重污染天气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重污染天气管控的精准施策,制定合理的企业和其他排放源管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管控措施对于我市经济和民生的影响。 2020年11月底完成整体验收 70万元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年06月12日17:00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90。 8.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8.4、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5、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06 月29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06 月 29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不能确定为中标人。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11.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 87******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修文、张百军、熊赣、包莹斐 联系电话:0574-87******(82) 传真:0574-87****** 电子邮箱:tender06@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