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大道及火炬大桥过河(河洛路-滨河北路-开元西路)补偿器采购(协议供货)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30 0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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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火炬大道及火炬大桥过河(河洛路-滨河北路-开元西路)补偿器采购项目(协议供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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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72 | |||||||||||
| 2、项目名称:火炬大道及火炬大桥过河(河洛路-滨河北路-开元西路)补偿器采购项目(协议供货)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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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火炬大道及火炬大桥过河(河洛路-滨河北路-开元西路)补偿器采购项目所需补偿器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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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0年10月09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420,1856****421)。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交货期:订单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5日历天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火炬大道及火炬大桥过河(河洛路-滨河北路-开元西路)热力管道工程施工结束。 4、质保期:本工程整体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或两个采暖期,以先到为准。 5、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开发区芳泽路1号 | |||||||||||
| 联系人:魏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4******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500米火炬创业园B座4楼406室 | |||||||||||
| 联系人:宋女士 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52-001 | |||||||||||
| 联系方式:0379-6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9-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