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倒计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倒计时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倒计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倒计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倒计时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倒计时数码显示器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元;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天供货完毕;
2.7质保期:6年;
2.8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供应商本身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3.5供应商已通过了中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6本项目采购倒计时数码显示器必须为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3.7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加盖单位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所需密封提交的资料(详见询价通知书中“评审与成交/3.1资格审查”),单独密封到一个包装内,于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随询价响应性文件一次性递交,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供询价小组审查。评审过程中不再对供应商原件复印件审验进行增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复印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身份证原件需密封在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中。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审查资料中须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密封在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中)。(所有提供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滑县白马路与道康路交叉口小白楼三楼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4.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网站发布为准,采购人进行网站通知,未及时查看的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单位(叁佰元/单位),本项目须在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现场缴费。
4.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在询价会议召开时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开标后由询价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 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5.2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滑县白马路与道康路交叉口小白楼三楼
5.3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2-8******
地址:滑县道城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志豪
联系电话:0372-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56号2号楼12层1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