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0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0333371(CLF0120SZ01ZC85)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四、 采购数量 :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200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
4.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 年3月25日10时00分至2020年4月1日09时30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报名参加谈判,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谈判应答文件,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谈判报名(确认邀请)。在网上确认邀请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八、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应答文件。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2020年4月1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九、 谈判时间:2020年4月1日0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十、 谈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 谈判方式:本项目的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按照单一来源谈判规则要求,本项目的谈判为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谈判)—>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三轮谈判—>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及承诺内容即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谈判)承诺。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十三、 重要提示: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http://cgzx.s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或7572转2312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 采购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联系人:连小姐
联系电话:0755-83******
邮编:518000